12330624MB1H48319Y/2026-1010540723
新昌縣公積金中心
2026-03-28
其他
政策文件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6-04-24 09:21
訪問次數:
發布機構:新昌縣公積金中心
信息來源:縣公積金中心
為更好滿足繳存職工安居優居新需求,全力助推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惠民優居八條舉措。
一、上調租房提取額度
租房提取額度由2000元/月·人上調至2500元/月·人。
二、放寬購房提取范圍
新購紹興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附屬地下室、車位(庫)的費用納入購房提取范圍。
三、優化購房提取頻次
購房5年內,可每年辦理一次購房提取;購房超過5年且從未辦理購房提取的,允許辦理一次購房提取,提取額不得超過購房5年內的個人賬戶余額。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四、優化還貸提取頻次
還貸提取可自由選擇按季、按年或簽約按月轉賬等模式。其中,提前一次性結清貸款的,結清貸款3年內,可每年辦理一次還貸提取,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一次性結清貸款額;結清貸款超過3年且從未辦理過還貸提取的,允許辦理一次還貸提取,提取額不得超過一次性結清貸款額,且不得超過結清貸款3年內的個人賬戶余額。
五、優化更新改造提取
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或月繳存額大于還款額的繳存職工或配偶,對持有紹興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實施更新改造,購房3年內、或購房超過3年且房齡在15年以上的,可按2000元/平米的標準辦理一次提取,每套最高限額25萬元;同一家庭僅允許選擇一套住房辦理一次提取;同一住房因交易辦理提取間隔時間不得少于3年。(本政策暫定執行至2027年4月30日)
六、優化認房認貸標準
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不含“商轉公”貸款),申請時家庭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政策執行。(本政策暫定執行至2027年4月30日)
七、降低貸款首付比例
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15%。
八、支持靈活就業人員自由繳存
靈活就業人員在公積金繳存基數規定范圍內,可自主確定繳存基數,自由選擇按月、按季、按年繳存,允許一次性補繳,每年累計補繳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
本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執行,并授權中心根據政策執行成效與資金狀況對上述相關政策的執行時間進行適當調整,其中貸款業務以受理日期為準。如遇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文件規定調整導致不一致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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