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6240025866000/2024-75507
新政發〔2024〕14號
縣府辦
2024-07-31
教育
通知公告
有效
主動公開
DXCD00-2024-0003
發布時間:2024-08-05 09:04
訪問次數:
發布機構:縣府辦
信息來源:縣府辦
新昌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新昌縣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推行“長幼隨學”
個性化服務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現將《新昌縣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推行“長幼隨學”個性化服務實施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新昌縣人民政府? ? ? ? ?
2024年7月31日? ? ? ??
(此件公開發布)?
新昌縣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推行“長幼隨學”
個性化服務實施意見(試行)
根據浙江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2〕23號),為支持國家優化生育政策,落實“浙有善育”要求,解決因孩子在不同學校就讀帶來的接送不便,本著“自愿申請、就便安排”原則,經縣政府同意,現就新昌縣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推行“長幼隨學”個性化服務提出以下意見。
一、相關概念
1.長幼隨學:指同一家庭多孩為同一學段(幼兒園、小學、初中各屬于一個學段)的學生,新生入學時可申請安排到其兄(姐)在讀的公辦學校就讀,已在就讀的可申請轉學至其兄(姐)在讀的公辦學校就讀。
2.同一家庭:指同一家庭中所有孩子(含共同生育、重組、收養)的法定監護人為同一對夫妻。
二、政策對象
同一家庭中屬多孩(二孩及以上)的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其中“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及以上的孩子;“二孩”指 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
三、基本原則
“長幼隨學”堅持自愿申請原則,如監護人有意愿讓符合條件的子女實行“長幼隨學”,需填寫“長幼隨學”申請表并向有關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有關學校、縣教體局審核合格后,由相關學校予以落實。
四、具體內容
(一)公辦幼兒園。
1.新生入園。
(1)屬我縣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對象的“三孩”幼兒,在新生入園時可在符合招生區域的幼兒園報名并優先安排,也可到其兄(姐)在讀幼兒園報名并優先安排,該部分幼兒不占招生計劃。
(2)屬我縣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對象的“二孩”幼兒,在新生入園報名時可到符合招生區域的幼兒園報名,但不優先安排;也可到其兄(姐)在讀幼兒園報名并優先安排,優先安排的幼兒不占招生計劃。
(3)具有我縣戶籍或持有我縣居住證(父母一方)但不屬我縣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對象的“三孩”幼兒,在新生入園報名時可根據其意愿到招生完成后仍有余額的城區公辦幼兒園報名,并優先安排。如三孩報名人數超過幼兒園招生余額,則根據志愿優先安排到其兄(姐)在讀的且有余額的幼兒園。
(4)具有我縣戶籍或持有我縣居住證(父母一方)但不屬我縣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對象的“二孩”幼兒,在“三孩”幼兒招生完成后可根據志愿優先安排到其兄(姐)在讀的且有余額的幼兒園。
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余額則根據招生規則執行。
(5)如雙(多)胎兒童所報名學校需參與搖號錄取的,允許將雙(多)胎兒童并號進行搖號。
2.轉學。
(1)幼隨長:具有我縣戶籍或持有我縣居住證(父母一方)的幼兒,在班級有余額的前提下,可申請轉學至其兄(姐)所在的公辦幼兒園就讀。
(2)如要求轉學的幼兒數超過班級余額則按招生規則執行。
(3)轉學流程:在新學期開學初2周內完成轉學申請,幼兒園和教體局分別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超出可轉學余額,則通過搖號確定轉入學生。
(二)義務教育學校。
1.新生入學。
(1)屬我縣招生政策中前三類的“三孩”學生,在新生入學時可在本學區學校報名并優先安排,也可到其兄(姐)在讀學校報名并優先安排,該部分學生不占招生計劃。
(2)屬我縣招生政策中前三類的“二孩”學生,在新生入學時可到本學區學校報名,但不優先安排;也可到其兄(姐)在讀學校報名并優先安排,優先安排的學生不占招生計劃。
(3)具有我縣戶籍或持有我縣居住證(父母一方)且屬我縣招生政策中第四類、第五類的“三孩”學生,在新生入學報名時可根據其意愿到前三類招生完成后仍有余額的學校報名并優先安排。如三孩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余額,則根據志愿優先安排到其兄(姐)在讀的且有余額的學校。
(4)屬我縣招生政策中第四類、第五類的“二孩”學生,在“三孩”學生招生完成后可根據志愿優先安排到其兄(姐)在讀的且有余額的學校。
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余額則根據招生規則執行。
(5)如雙(多)胎兒童所報名學校需參與搖號錄取的,允許將雙(多)胎兒童并號進行搖號。
2.轉學。
(1)公辦學校:具有我縣戶籍或持有我縣居住證(父母一方)招生政策中的學生,在不出現大班額和大校額的前提下,可申請轉學至其兄(姐)所在的公辦學校就讀。
(2)民辦學校:民辦學校原則上不得以“長幼隨學”為名轉入學生;如果民辦學校出現學位空額時,可安排“長幼隨學”轉入學生,但須通過公開報名、搖號方式確定轉入學生。
(3)轉學流程:在新學期開學初2周內完成轉學申請,學校和教體局分別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超出可轉學余額,則通過搖號確定轉入學生。
五、其他
本意見試行期限暫定三年,并自正式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伴L幼隨學”若有上級新政策規定則按新政策規定執行。
本實施意見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gf03-14(新昌縣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推行“長幼隨學”個性化服務實施意見(試行).docx(內含新昌縣三孩(二孩)家庭幼兒園入學享受優惠政策申請表,新昌縣三孩(二孩)家庭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入學享受優惠政策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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