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7-2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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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政府
一、起草背景
浙江鏡嶺水庫工程是浙江省“十四五”期間庫容最大、移民人口最多、單體投資最大的水庫工程,也是紹興有史以來投資最大的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是其中最關鍵的一環,涉及新昌5100余戶12000余人。為順利推進鏡嶺水庫移民安置工作,保障庫區移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等法律法規,新昌縣鏡嶺水庫移民安置指揮部會同相關單位,研究起草了《新昌縣浙江鏡嶺水庫移民安置辦法》(以下簡稱《安置辦法》)。
《安置辦法》(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6月中旬形成,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6日在新昌縣政府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公示網址: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6136.html),在2024年5月22日開始由浙江中禾風險評估咨詢有限公司進行社會風險評估,2024年7月1日至10日由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最后形成《新昌縣浙江鏡嶺水庫移民安置辦法(送審稿)》。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紹興市鏡嶺水庫工程占地和淹沒區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浙江鏡嶺水庫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浙江鏡嶺水庫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報告》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本《安置辦法》共八章三十六條,包括總則、移民資格確認、生活安置方式、生產安置方式、其他人口、補償補助和獎勵、實施與管理和附則。
1.總則。包括安置辦法制訂依據、適用范圍和遵循原則。
2.移民資格確認。主要包括移民確認的具體條款以及相關移民資格確認程序。以戶籍、住房均在庫區作為確認移民的主要依據,結合實際工作推進以及簽約計劃,確定相關移民資格確認截止日。
3.生活安置方式。明確移民生活安置以公安戶籍戶為單位進行安置,一戶只能選擇一種生活安置方式。生活安置方式有宅基地安置、公寓房安置、自謀出路安置、投親靠友安置和集中供養安置等方式。
4.生產安置方式。明確生產安置適用于因工程建設被征收土地而需要安排生計,且屬被征地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并享有相關權利的移民。生產安置有生產用地安置、自謀職業安置和社保安置等方式。移民在上述生產安置方式中,按照有關規定和自身意愿確定一種安置方式。
5.其他人口。主要包括隨遷人口、財產戶和增計人口,明確了相關人員符合的情形以及能夠享受的相關政策。
6.補償補助和獎勵。根據《浙江鏡嶺水庫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結合新昌縣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的情況,考慮政策的合理性、延續性、平衡性,明確移民三種補償、三種補助和六項獎勵以及財產戶兩種補償、兩種補助和兩項獎勵類型與標準。
7.實施與管理。明確移民安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實施機構以及明確移民安置實施計劃、年度資金使用計劃編制和移民檔案管理相關工作。
8.附則。明確動遷安置協議簽訂、實物補償和權屬有爭議資產的處置原則,明確移民補償補助獎勵的結算及發放方式。
四、解讀機關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新昌縣鏡嶺水庫移民安置指揮部
解讀人:楊利輝(新昌縣鏡嶺水庫移民安置指揮部副指揮長),陳華鋒(新昌縣鏡嶺水庫移民安置指揮部動遷處處長)
聯系方式:0575-86232298,0575-86299208
五、適用范圍
本《安置辦法》適用于新昌縣浙江鏡嶺水庫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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