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廢公告(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新昌支行)
發布時間:2026-05-2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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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新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因我機構無法收回下列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公告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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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號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浙(2020)新昌縣不動產證明第0003477號 |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新昌支行 | 不動產登記證明 | 新昌縣南明街道金馬公寓2幢121 | 法院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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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新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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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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