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6-02-2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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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辦公室
根據《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救助工作規范》的通知(應急〔2023〕30 號)、《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切實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應急減災〔2019〕111 號)、《關于申報“竹節草”臺風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資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經家庭申請、村(社區)民主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現將擬救助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2026年2月26日至3月4日)向縣應急管理局、縣財政局反映。
縣應急管理局監督電話:86780871;
縣財政局監督電話:86621822;
新昌縣應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附件:2025年度自然災害擬救助對象公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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