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設立審核公示--杭州林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
發布時間:2026-04-07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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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文廣旅游局
新文廣旅互聯網公示(2026)02號
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文化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茲有劉方華向我局申請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杭州林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的行政許可,經我局審核,擬予同意,現特向社會公示如下:
擬設立單位名稱:杭州林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經營范圍:互聯網上網服務,法定代表人(投資人):劉方華,身份證號碼:330*************52,營業地址:新昌縣南明街道城南路171-3號、171-4號,營業場所面積:154.3平方米,擬設置電腦臺數:18臺。
對劉方華擬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申請許可事項有下列情況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以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04月20日(節假日除外)前,向我局口頭或書面反映對公示對象的意見和看法,我局將對反映的意見調查核實并予保密。
一、認為該擬申請設立的營業場所距中學、小學校園、幼兒園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離低于200米的;
二、認為該擬申請設立的營業場所在居民住宅樓內;
聯系地址:新昌縣南明街道鼓山東路 167 號文旅大廈9-10樓。
聯系電話:0575-8603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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