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03-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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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市場監管局
新昌縣七星街道古越人家餐館等3家企業:
新昌縣七星街道古越人家餐館等3家企業(名單附后)涉嫌長期未從事經營活動一案,已調查終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告知如下:新昌縣七星街道古越人家餐館等3家企業已連續兩年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也未在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發現你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并經稅務局和人民法院協助核查,證實上述企業已超過六個月未經營,且未辦理注銷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本局對上述企業擬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要求舉行聽證。因受送達人查無下落,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第八十二條第五款的規定,我局以公告方式送達聽證告知書,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本公告所列企業自本告知書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舉行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我局將依法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特此公告
聯系人:石娜 ???????聯系電話:861215160 ???
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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