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2-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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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發改局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實施辦法>的通知》(浙委辦發〔2019〕53號)、《中共紹興市委辦公室 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紹興市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實施細則>的通知》(紹市委辦發〔2020〕1號)、《中共新昌縣委辦公室 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昌縣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實施細則>的通知》(新委辦發〔2020〕13號)等要求,現將新昌縣非居民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社會風險評估的相關事項公示如下,廣泛聽取各方的意見和建議。
一、事項概況
(一)事項名稱:新昌縣非居民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
(二)評估主體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
聯系電話:0575-86041800
(三)事項(方案)內容
1.調整非居民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工業污水:醫藥企業納管污水處理費由現行的每2.60元/立方米調整為3.12元/立方米,化工、皮革、印染、電鍍、造紙等工業企業納管污水處理費由現行的3.00元/立方米調整為3.60元/立方米,暫未納管污水處理費由現行的1.80元/立方米調整為2.16元/立方米;其它企業的污水處理費由現行的1.80元/立方米調整為2.16/立方米。
非工業污水處理費由現行的1.60元/立方米調整為1.92元/立方米。
本次調價擬從2026年開始實施。
2.現行的工業污水按污染物濃度多因子復合計收污水處理費收費制度不作調整。
二、社會風險評估機構及聯系方式
社會風險評估機構:寧波弘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磊 ?????聯系電話:18042072156
郵箱:1061574341@qq.com
三、征詢內容
1.征求公眾意見范圍:政策涉及的非居民污水排放單位為主。
2.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1)您對該方案內容是否知情;
(2)您認為該方案實施對當地建設生態文明的利弊;
(3)您認為是否有必要實施該方案;
(4)您是否支持該方案的實施;
(5)您最關心該方案中的哪一方面。
四、征求公眾意見建議的反饋方式及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日內,公眾對該事項的意見和建議,可向社會風險評估機構或者評估主體反饋,由社會風險評估機構統一收集意見和建議。
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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