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6-02-2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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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南明街道
? ? ? 問題:尊敬的領導,我已滿50周歲不知道申請40.50需要那些手續到那個部門辦理,謝謝
? ? ? 答復:同志你好:你好,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民政廳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加強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的通知》(浙人社發[2025]59號)相關規定,你目前不可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具體情況已與你電話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