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新昌縣電動汽車充電樁強制檢定服務項目單一來源論證公示
|
|||||||||
|
|||||||||
|
一、項目信息 1、采購人: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項目名稱:2026年新昌縣電動汽車充電樁強制檢定服務項目 3、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對新昌縣電動汽車充電樁進行強制檢定 4、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540000元 5、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1)按照計量器具強制檢定職責清單(浙市監計〔2020)2號)和(浙市監計〔2020)13號),由本轄區新昌縣質量計量檢測所履行轄區內充電樁強制檢定職責,因該所無檢定能力,按照強制檢定屬地保障原則,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落實其它經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承檢,保障量值傳遞溯源體系有效運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電動汽車充電樁檢定屬于強制檢定范圍。同時該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當地不能檢定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紹興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是唯一一家紹興市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且有檢定能力的計量檢定機構。 (3)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 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結合現有實際,紹興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是紹興市唯一依法設置且有資質開展電動汽車充電樁強制檢定的單位,符合“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條件。 故申請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由紹興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為2026年新昌縣電動汽車充電樁強制檢定服務項目服務單位。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紹興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 地址:紹興市越城區瀝海街道花宮道8號 三、公示期限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五、聯系方式 1、采購方名稱: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采購方地址:新昌縣東昌西路28號 操作執行人:趙女士 0575-86128315 質疑答復人:楊女士 0575-86121530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新昌縣同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新昌縣七星街道文錦東苑體育場路98號? 操作執行人:葉女士0575-86660697 質疑答復人:楊女士0575-86660697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新昌縣財政局 聯系人:任先生 監督投訴電話: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縣鼓山中路118號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 |
|||||||||
| 【打印本頁】【關閉本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