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注銷新昌縣興華印刷廠 《印刷經營許可證》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5-05-2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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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新聞出版局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印刷經營行為,促進印刷市場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和《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九條“企業從事印刷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等相關規定,新昌縣新聞出版局決定依法注銷新昌縣興華印刷廠(詳見附件)的《印刷經營許可證》,被注銷《印刷經營許可證》的印刷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
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新昌縣新聞出版局反映(聯系地址:新昌縣南明街道人民中路190號1號樓4樓1410室,聯系電話:0575-8602286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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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印刷經營許可證》公告注銷名單(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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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新聞出版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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