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6240025864552/2025-00117
新發改價〔2025〕1號
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03-12
其他
政策文件
有效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5-01-15 10:38
訪問次數:
發布機構: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
信息來源:縣發改局
新昌縣新汽出租車有限公司、新昌縣白云出租車有限公司:
你們“關于春節期間巡游出租車加收浮動費的申請報告”收悉。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保障我縣春節期間城市交通運力和正常營運秩序,更好地滿足市民交通出行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和《紹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紹政發〔2016〕57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我縣巡游客運出租車春節期間臨時運價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春節放假調休期間(具體時間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春節放假調休日期安排,2025年為農歷除夕零時起至正月初七晚二十四時止),巡游客運出租車可在計價器外每車次另加收最高5元,執行時間不得提前和推后。
二、春節期間臨時加價以乘客上車時間為準。巡游客運出租車合法拼載客運服務的,不得在計價器外另加收費用。
三、春節期間臨時加價具體措施由你們提出方案,經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審核后,報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交通運輸局備案,并提前7個工作日向社會公示后實施。各出租車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出租車運營管理各項規定,做好宣傳和明碼標價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規定收費的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等規定依法從嚴查處。
四、本批復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 ? ? ? ? 新昌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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