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5-1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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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公安局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轄區內的常住戶籍人口個人戶籍類證明查詢。
二、國家法律依據
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 公安部 2016-09-01 第二條 公民在辦理相關社會事務時,無法用法定身份證件證明的事項,需要公安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辦理。主要包括下列9類情形: 1、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公民更正或者變更姓名、性別、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等5項戶口登記項目內容,或者因戶口遷移,憑居民戶口簿無法證明的事項,需要開具相應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查閱戶籍檔案并出具。 2、注銷戶口證明。公民因死亡、服現役、加入外國國籍、出國(境)定居、被判處徒刑注銷戶口,或者因重復(虛假)戶口被注銷,需要開具注銷戶口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出具。 3、親屬關系證明。曾經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系,歷史戶籍檔案等能夠反映,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實后應當出具。 4、被拐兒童身份證明。經公安部門辦案單位調查核實兒童為拐賣受害人,辦理戶口登記,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核實后出具。 5、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公安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受理的撿拾棄嬰(兒童)情況,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核實后出具。 6、非正常死亡證明。公安部門依法處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經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的除外),需要開具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當依據相關公安部門調查和檢驗鑒定結果出具。 7、臨時身份證明。對急需登機、乘火車、長途汽車、船舶、住旅館、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因丟失、被盜或者忘記攜帶等原因無法出示法定身份證件的人員,機場、火車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館、考場轄區公安派出所通過查詢全國人口信息系統核準人員身份后辦理并注明有效期限,用于臨時搭乘飛機、火車、長途汽車、船舶和入住旅館、參加考試。公民在辦理婚姻登記時,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戶口簿的,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著便民利民、優化服務的原則,在核實相關信息后辦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8、無犯罪記錄證明。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根據相關規定,國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記錄制度,人民法院負責通報犯罪人員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信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公安派出所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于升學、服現役、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辦理。公民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可以申請查詢本人有無犯罪記錄。使用犯罪人員信息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查詢目的使用有關信息,對犯罪人員信息要嚴格保密。 9、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本意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58-01-09 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第一款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三、省級法律依據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浙江省公安廳 2020-05-01 第一百一十九條 公民可以憑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查詢本人和戶內成員的信息。戶口掛靠在集體戶或親友家庭戶的,只能查詢本人信息。
四、市級法律依據
無。
五、縣級規定
無。
六、受理機構
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戶籍窗口。
七、決定機構
公安派出所。
八、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九、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網上申請,現場窗口申請。
辦理地點:?新昌縣行政服務中心、鄉鎮便民中心公安窗口。
十、對外公布的辦理程序描述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交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經審核,對符合辦理條件,當場予以辦理。
(三)出具證明現場或快遞送達。
十一、辦理方式
公安窗口、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
十二、辦結時限
承諾期限:即辦。
法定期限:有期限。
承諾時限說明:查詢結果證明,一般應當場出具。因檔案管理、調查核實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當場提供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在5日內提供查詢結果。
十三、收費依據及標準
是否收費:否。
十四、審批結果
符合條件的,出具證明。
十五、結果送達
送達方式:當場送達,快遞送達。
十六、咨詢途徑
咨詢電話:0575-86812345。
十七、監督投訴渠道
監督投訴電話:0575-12345、0575-866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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