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應急值守、日常信息統計分析、縣應急指揮大廳運維保障等具體事務工作。2.承擔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具體事務工作。3.承擔應急突發公共事件緊急信息收集報送、自然災害綜合監測等具體事務工作。4.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森林防火、防汛防臺抗旱等領域宣傳教育、知識普及、培訓考試等行政輔助工作。5.承擔應急救援指揮調度、專用物資儲備和調撥等行政輔助工作。6.完成新昌縣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