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浙江省新昌縣委辦公室機要通信科副科長、法規科科長,新昌縣教育體育局黨委委員、總督學。
新昌縣教育體育局黨委委員、總督學
負責安全、心理健康、應急管理、后勤保障(含食堂管理、維修項目、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購招標等)、教育技術和裝備、語言文字等工作;分管督導科(語委辦)、行政審批科(審計室)、安全監督管理科、教育保障服務中心、教育技術中心、青少年兒童心理成長與發展中心。聯系各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