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624091683926P/2024-67115
新市監字〔2024〕4號
縣市場監管局
2024-01-18
政務公開
部門規范性文件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4-01-18 15:59
訪問次數:
發布機構:縣市場監管局
信息來源:縣市場監管局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企業:
根據《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六個政策的通知》(新政辦發〔2023〕3號)的文件精神,現就《關于加快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中2023年度新昌縣質量、品牌、標準化領域財政獎補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財政獎補申報對象
(一)質量領域獎補資金申報對象:獲評2023年各級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暫無需申報,根據評審結果,依據縣政府發文直接予以兌現);獲評2023年五星級質量管理的企業。
(二)品牌領域獎補資金申報對象:2023年獲得“品字標浙江制造”品牌等品牌類榮譽的企業,以發證日期為準;新增列入2023年中國品牌價值榜的企業。
(三)標準化領域獎補資金申報對象:2023年完成相關標準化項目的企業。其中涉及到標準制修訂項目的,以標準發布年度進行申報。
二、2023年財政獎補相關政策條款
(一)當年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的,分別獎勵 150萬元、100萬元。當年新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政府質量管理創新獎的,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當年新獲得新昌縣縣長質量獎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二)鼓勵企業導入先進管理方法,設立首席質量官制度,企業評定為五星級質量管理企業的獎勵 10萬。
(三)鼓勵企業參與中國品牌價值測評,對當年新增列入中國品牌價值榜的企業獎勵10萬元。
(四)首次獲得“浙江制造”認證并完成貼標亮標的企業給予 20 萬元獎勵,每增加 1 張證書獎勵 10 萬元;首次取得“浙江制造”國際互認證書、綠色產品認證證書的企業,給予 10 萬元獎勵,每增加 1張證書獎勵 5 萬元,最多不超過 20 萬元。通過其他途徑取得“品字標”授權并完成貼標亮標的,每家獎勵 5 萬元,已取得“浙江制造”認證的除外。“浙江制造”等高品質認證的企業,按相關規定成功上線“同線同標同質”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2萬元。
(五)當年主導制(修)訂并由權威機構發布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的企業,每項分別獎勵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的企業,每項分別獎勵 25 萬元、10 萬元、5 萬元、2.5 萬元。當年主導制定并發布“浙江制造”團體標準的企業,每項獎勵 30 萬元,參與制定的企業,每項獎勵 5 萬元;當年主導制定并發布全國性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的企業,每項獎勵 10 萬元,參與制定的企業,每項獎勵5萬元。
(上述條款中①關于“當年主導制(修)訂”以及“主導制定”的界定:國際標準由國標委界定或其他有權機構證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按標準文本中排名第一進行界定;②其中參與制定“浙江制造”團體標準,關于“參與制定”的界定:除第一起草人以外的前3位起草人;③其中參與制定全國性行業協會團體標準,關于“參與制定”的界定:除第一起草人以外的前1位起草人;④主導制定并發布全國性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的企業的獎勵,同一年度內一家企業僅享受一次獎勵;⑤參與制定并發布全國性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的企業的獎勵,同一年度內一家企業僅享受一次獎勵。)
(六)對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一、二、三等獎的,在國家獎勵基礎上分別獎勵 50 萬元、20 萬元和 10 萬元;對獲得省標準創新重大貢獻獎、優秀貢獻獎的,在省獎勵基礎上分別獎勵 30 萬元、10 萬元;對獲得市標準重大貢獻獎、優秀貢獻獎的企業分別獎勵 50 萬元、20 萬元。
(七)承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的,分別獎勵 30 萬元、10 萬元;承擔市級標準化試點項目的,獎勵 10 萬元。
(八)對當年獲評“浙江標準”的,每項獎勵 10 萬元。
(九)對牽頭成立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省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省級分技術委員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 5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的獎勵,并給予每年 2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工作補助經費。
三、2023年財政獎補申報材料
(一)新昌縣質量、品牌、標準化財政獎補申請表(附件);
(二)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復印件);
(三)申請質量領域獎補資金的,應提交相應的文件(復印件);
(四)申請品牌領域獎補資金的:1.申請“浙江制造”認證及“品字標”授權獎補的,應提交:(1)相應的品牌證書(復印件);(2)貼標亮標相關證明材料。2.申請新增列入中國品牌價值榜獎補的,應提交相應的資料(復印件)。
(五)申請標準化領域獎補資金的:1.申請國際標準制(修)訂獎補的,應提交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出具的參與制定相關國際標準的材料;2.申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全國性行業協會團體標準及“浙江制造”標準制(修)訂獎補的,應提交正式發布的標準文本(復印件)或法定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相關證明材料;3.申請各級標準創新貢獻獎獎補的,應提交相關表彰文件(復印件);4.申請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試點項目獎補的,應提交項目驗收通過的文件(復印件)和項目考核驗收結論;5.申請“浙江標準”獎補的,應提交相關認定文件(復印件);6.申請牽頭成立全國(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獎補的,應提交相應的獲批文件(復印件)。
(六)其他相關材料。
四、2023年財政獎補其他要求
(一)企業申報材料應填寫完整準確(聯系人應為獎補項目負責人),以便我局需要時核實。請各鄉鎮、街道組織做好申報工作,確保上述財政獎補申報按時完成。逾期未申報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視為放棄。
(二)根據財政獎補兌現要求,企業需同時完成紙質材料申報和線上申報。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于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0日報送至我局質量標準化監督管理科(東昌西路28號輔樓301室),我局工作人員現場集中予以審核。涉及“浙江制造”國際互認證書、綠色產品認證證書及上線“同線同標同質”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的企業提交的相關申報材料,與我局計量合格評定監督管理科聯系(聯系電話:86128315)。紙質申報材料通過審核后,我局會另行通知企業通過“紹興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兌現系統”完成線上填報。
(三)相關電子版申報表格可通過新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或者新昌縣質量工作釘釘群(群號:32962020)或者新昌縣標準化工作釘釘群(群號:32286000)下載,不明事宜,與我局質量標準化監督管理科聯系,聯系電話:86121507、86160339。
附件:《
新昌縣質量 、品牌、標準化財政獎補申請表.docx》
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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