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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新昌縣文化廣電旅游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縣文化廣電旅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于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按權限組織起草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等領域的規范性文件,組織擬訂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事業以及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廣播電視產業、旅游業發展,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領域、旅游和文物體制機制改革。 (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指導縣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負責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等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領域內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領域內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縣文化廣電旅游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文秘、信息、新聞宣傳、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后勤、安全等工作。組織起草規范性文件、重要政策及綜合性材料,牽頭重大課題調查和研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職工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文化廣電旅游系統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領域內人才隊伍建設,配合做好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等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貫徹落實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負責本級和所屬單位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和監督,以及財務資產、政府采購、內部審計、非稅收入、基本建設等管理,組織本級財務核算。負責全縣文化相關門類、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統計及相關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牽頭對口扶貧工作。科室負責人:石丹丹,辦公電話:0575-86033706。 (二)公共服務科。擬訂全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政策、公共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文藝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公共文化服務和旅游公共服務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導和實施文化和旅游重點惠民項目。指導全縣具有導向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創作生產及相關研究教育,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承擔所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和管理職責。指導全縣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社會文化工作。指導基層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指導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縣藝術展演、展覽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縣旅游演藝的創作和演出。科室負責人:丁少卿,辦公電話:0575-86621609。 (三)文化遺產保護科。擬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文物資源調查、考古管理、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等工作。承擔世界文化遺產、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管理工作。協同相關部門做好世界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歷史文化名城(村鎮、街區)和歷史文化(傳統)村落申報管理相關工作。擬訂文物安全管理和文物違法案件查處等制度規范并指導實施,組織全縣文物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擬訂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和博物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博物館建設與管理、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和社會文物管理工作。指導文物保護科技、信息化工作,組織文物保護科技項目實施。承擔館藏文物定級鑒定工作。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并監督檢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保護體系。負責縣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評審、備案和推薦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交流和傳播工作,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深度融合。科室負責人:陳偉陽,辦公電話:0575-86621615。 (四)產業發展科。承擔全縣文化和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保護和利用。指導、推進全域旅游、紅色旅游、鄉村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發展。擬訂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游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游產業培育和結構優化升級。指導支持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新型業態發展。起草民宿(農家樂)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文化和旅游產業項目推介,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和旅游產品開發體系建設及旅游商品創新。負責文化和旅游科技工作,加強院校合作工作。科室負責人:吳靜,辦公電話:0575-86259997。 (五)行業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擬訂文化市場和旅游市場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對全縣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督實施文化和旅游市場的相關行業標準,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精神文明、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假日旅游。承擔文化和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牽頭法制宣傳工作,承擔文化、廣播電視、旅游和文物等領域行政審批服務、行政復議答復、行政應訴及其他依法行政相關工作。擬訂全縣廣播電視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廣播電視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網絡安全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負責監管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信息網絡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監管全縣廣播影視節目制作經營、地面衛星電視廣播接收設施安裝使用、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接收、電視廣告播放、視頻點播系統、廣播影視節目傳送業務和有線電視工程。科室負責人:徐紅軍,辦公電話:0575-86033207。 (六)規劃建設科。擬訂并組織實施縣級文化廣電旅游事業基本建設規劃。指導全縣文化和旅游重大項目建設。負責旅游發展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及其他自然資源保護利用規劃相銜接。指導協調重大文旅項目立項、規劃、設計和實施工作。指導旅游度假區、A級景區、省級旅游風情小鎮等旅游項目的申報和評定工作。科室負責人:趙麗玲,辦公電話:0575-86621602。 (七)推廣交流科。負責擬訂全縣文化和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城市文化旅游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工作,策劃并實施文化旅游宣傳、推介、營銷工作。策劃組織重大文化旅游活動。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和旅游對外及港澳臺的宣傳、交流和合作工作,按規定權限申報全縣對外及對港澳臺文化旅游交流、合作事項。科室負責人:裘桃梨,辦公電話:0575-86621608。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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