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6240025862870/2023-68159 |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 | 回山鎮 | |
| 生成日期: | 2023-11-09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通知公告 |
| 有效性: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發布時間:2023-11-09 15:01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回山鎮
一、集中參保時間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20日
二、參保對象 (一)本縣戶籍的非從業人員(未成年人和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成年人)。 (二)非本縣戶籍且未參加異地基本醫療保障的下列人員: 1.本縣學校、幼兒園在冊的非本縣戶籍學生(兒童); 2.與本縣戶籍居民結婚的非本縣戶籍人員; 3.在本縣從事宗教教職的非本縣戶籍人員且沒有參加異地基本醫療保障的人員; 4.持有本縣頒發的《浙江省居住證》且沒有參加異地基本醫療保障的非本縣戶籍人員;其父母一方為本縣戶籍居民或有本縣頒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非本縣戶籍的新生兒; 5.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三、繳費標準
參保對象類別 | 繳費標準(元) | ||
個人繳納 | 財政補貼 | 合計 | |
普通人員 | 620 | 1230 | 1850 |
注:以上籌資標準中已包括大病保險籌資
四、參保登記
1.?本縣戶籍的非從業人員可以攜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戶口本向戶籍所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申請參保登記或通過“浙里辦”APP辦理參續保手續;
2.與本縣戶籍居民結婚的非本縣戶籍人員可以攜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戶口本、結婚證向縣內就近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申請參保登記;
3.持有本縣頒發的《浙江省居住證》人員,可攜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及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向縣內就近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申請參保登記;非本縣戶籍的新生兒參保可以憑出生證明、父母一方的本縣戶口本或本縣頒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等有效證件向縣內就近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申請參保2024年城鄉居民醫保。
4.在本縣從事宗教教職的非本縣戶籍人員以宗教場所為單位,由民宗局統一向新昌縣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中心申請參保登記;
5.本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在冊的非本縣戶籍學生(兒童)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向新昌縣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中心申請參保登記;本縣戶籍學生(兒童)可以攜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戶口本向戶籍所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申請參保登記或通過“浙里辦”APP辦理參續保手續;
6.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社會散居孤兒、享受基本生活費的困境兒童、低保邊緣對象、納入低保低邊的因病致貧對象、民政部門在冊的“三老”人員、民政部門在冊的原精減職工享受定期定量補助人員、退役軍人事務局在冊的重點優撫對象、殘聯在冊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二級及以上的人員、區衛健局精防辦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按相關部門提供的名單統一辦理參保登記,個人不需要申請。
溫馨提示:以上情況如需代辦請攜代辦人身份證辦理,您也可以通過“浙里辦”app-浙里醫保-我要參保-城鄉居民參保登記 模塊來完成參停保手續。
五、繳費途徑
參保人員參保登記后,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向新昌縣稅務部門繳納個人部分參保費用:
1、浙里辦APP繳款? ?
通過浙里辦掃描右側二維碼進入主界面或通過浙里辦APP首頁搜索“社保費繳納” 進入主界面。選擇“我為自己繳”模塊可為自己繳納;選擇“我幫他人繳”模塊,添加人員信息后即可為他人繳費。提示:同一賬戶繳費人數須控制在20人以下。

浙里辦APP
2、委托銀行協議扣款???
繳費人已與銀行簽訂繳費協議的,請在相應扣款賬號中及時存足應繳的保費,并確保該賬戶為正常狀態。未簽約繳費協議的,請在繳費期內選擇新昌農商銀行、新昌郵儲銀行、新昌工商銀行、新昌農業銀行各網點簽訂繳費協議,或通過浙里辦、支付寶、微信端簽訂繳費協議,并存足應繳的保費。
3、支付寶繳款? ?
通過支付寶掃描右側二維碼進入“浙江稅務社保繳費”主界面或通過支付寶首頁搜索“浙江稅務社保繳費” 進入主界面。選擇“我為自己繳”模塊可為自己繳納;選擇“我幫他人繳”模塊,添加人員信息后即可為他人繳費。提示:同一賬戶繳費人數須控制在20人以下。

4、微信繳款
通過微信掃描右側微信小程序進入“浙江稅務社保繳費”主界面或通過微信首頁搜索“浙江稅務社保繳費” 進入主界面。點擊“我要辦理”錄入繳費人信息,錄入完成后可為該人繳費。提示:同一賬戶繳費人數須控制在20人以下。

5、銀行窗口現金和稅務窗口刷卡
(1)通過新昌農商銀行、新昌郵儲銀行、新昌工商銀行、新昌農業銀行各網點進行現金繳費。
(2)通過稅務窗口刷卡繳費(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
六、注意事項
1、前一年度正常參保,現調出縣外工作、求學并于異地參保、戶籍外遷、準備參加職工醫保、已死亡等不再參保2024年城鄉居民的相關人員需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理中斷或終止手續,同時,需做好城鄉居民醫保銀行繳費協議解綁手續,以免產生扣款;新生兒、職工醫保轉城鄉居民等2023年中途參保人員若需繼續參加次年城鄉居民醫保的,需重新繳納2024年費用。
2、參保人員已繳納次年城鄉居民醫保費,尚未進入待遇享受期,發生戶籍遷出本縣或死亡或參加職工醫保等情形的,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退費手續;已經進入待遇享受期的(即自2024年1月1日零點起),費用不予退還。 3.參保人如2024年需前往省內其他縣區參保的,可在征繳期內通過“浙里辦”app-浙里醫保-我要參保-城鄉居民參保登記模塊選擇新參保地并根據頁面提示參保并及時完成繳費。 4、城鄉醫保簽約扣款銀行為:新昌農商銀行、新昌郵儲銀行、新昌工商銀行、新昌農業銀行。已更換并啟用新一代市民卡的繳費人,請確認繳費協議已簽訂、賬戶狀態正常、賬戶余額充足,并及時關注扣款結果情況。 5、繳費成功的人員可以通過支付寶--浙江稅務社保繳費--繳費記錄或繳費證明查詢本人的繳費情況 6、從往年繳費情況看,已簽訂代扣代繳協議但繳費仍不成功的可能情形有: (1)社會保障卡(銀行卡)因遺失等原因換卡后,未再與社會保障卡(銀行卡)關聯銀行重新簽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代扣代繳協議;(2)社會保障卡(銀行卡)內余額不足(如因短信欠費補扣等原因);(3)社會保障卡(銀行卡)賬戶凍結;(4)簽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代扣代繳協議的社會保障卡(銀行卡)與存錢的社會保障卡(銀行卡)不一致;(5)持有的社會保障卡(銀行卡)為非新昌縣發放的。? ? ? 7、參保人可同步參加我市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越惠?!保P注“越惠?!蔽⑿殴娞枀⒈@U費。? ?? 8、參保繳費時間截止為2023年12月20日,請務必把握好時間,逾期將無法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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