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624002586308G/2022-70046
新人社發〔2022〕3號
縣人力社保局
2022-02-08
其他
部門規范性文件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2-02-22 09:56
訪問次數:
發布機構:縣人力社保局
信息來源:縣人力社保局
各鄉鎮(街道)、縣級機關有關部門,各相關企業:
為落實《關于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穩定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新防控〔2021〕8 號)規定的“留崗紅包”發放工作,特制訂本細則。
一、發放對象
“留崗紅包”發放對象為:我縣規上工業企業、規上(限上)服務業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規上建筑企業在 2022年1月26日-2月15日(均含本數)春節期間留在新昌且節后正常上班(以繳納社保為準)的非紹興市戶籍員工(以下簡稱“市外員工”),不包括金融、通信、電力、石化、煙草等國有企業。
二、認定標準
1、關于“市外員工”的認定
2022年2月15日前戶籍所在地為非紹興市內戶籍。
2、關于社保費繳納
2022年1月份在我縣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單獨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員工。
3、關于春節期間留新的認定
2022 年1月26 日-2月15日期間,在新昌企業正常上班或沒有離開紹興市。
三、發放標準
“留崗紅包”以500元現金加500元消費券的形式發放。
四、申報時間
自2022年2月7日起至2月28日,具體時間由各行業主管部門通知相應企業。
五、申報審核程序
1、申報流程
各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申報--企業負責申報--各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把關--縣財政局審核國有企業情況--縣大數據中心審核上報對象軌跡--縣公安局負責審核對象戶籍--縣人社局負責審核對象參保情況--財政局提供相應資金保障--縣人社局發放。
2、申請資料
《補貼申報表》、《春節期間市外員工留新基本信息表》、 ? ?《承諾書》共3份,其中《春節期間市外員工留新基本信息表》需提供電子表格。
3、部門職責
縣公安局:負責審核是否為“市外員工”;
縣財政局:負責審核是否為金融、通信、電力、石化、煙草等國有企業,并提供補貼資金保障;
縣人力社保局:負責審核是否正常參保,并匯總行業主管部門上報數據后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不少于3天);
大數據中心:負責審核是否有離開紹興市情況。
各行業主管部門受理申報后致函相關部門,各職能部門按照認定標準審核申報對象是否符合條件,一般應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予以反饋。
4、資金發放
公示結束后,現金由縣人社局統一發放至申報企業賬戶,消費券由商務局根據審核公示后的名單向留新人員發放商超消費券,商超根據留新人員實際消費金額向商務局結算,財政落實補助金額,撥付商務局兌現,消費券需在2022年3月31日前消費完畢,逾期作廢。
六、其他
對企業實行春節期間留新員工補貼政策,既是縣委縣政府對外來務工人員的關心關愛,又是鼓勵外來務工人員盡量減少人員流動,為疫情防控作出貢獻。企業在申領時務必認真核實春節期間員工沒有離開紹興市范圍,并作出信用承諾,若審核中發現名單中離紹員工超過上報名單的20%(含)以上的取消補貼資格,若公示期結束前出現投訴舉報的暫緩發放,經核實后發放或者取消資格,若補貼后經查實有騙取補貼的,責令退回并記入信用檔案。
| 分享到: | 【打印本頁】【關閉本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