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6240025866000/2022-66720
新政發〔2022〕58號
縣府辦
2022-10-22
土地
部門規范性文件
有效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2-12-21 16:39
訪問次數:
發布機構:縣府辦
信息來源:縣府辦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4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22〕19號)要求,切實做好我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耕地保護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省、市人民政府統一安排,遵循全面性、科學性、專業性原則,銜接已有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新昌縣土壤類型及分布規律、土壤資源現狀及變化趨勢,真實準確掌握土壤質量、性狀、利用狀況等基礎數據,打造“數字土壤”場景,加強土壤質量保護與科學利用,實施土壤健康行動,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工作重點
本次土壤普查的對象為全縣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點調查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的土地,如灘涂等。開展土壤性狀、類型、立地條件、利用狀況等調查、檢測和評價;根據我縣土壤類型及農作物多樣性等特點,科學布設普查樣點,提高土壤普查的精準度。開展縣級土壤數據庫、土壤剖面標本庫與土壤樣品庫建設。
三、具體要求
(一)科學編制實施方案。根據省級工作實施方案與普查技術規范要求,鑒于我縣地方技術力量薄弱,將委托省級技術專家團隊,結合本地土壤分布特點和農林業生產情況,編制新昌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普查對象、普查內容,細化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測算工作經費。按照浙江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部署,2022年底完成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實施方案并啟動實施,2023年全面開展,2025年完成普查成果上報。
(二)組建普查工作隊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配置,組織土壤普查技術力量,依托浙江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專家隊伍,建立縣級工作專班與專業工作組,開展普查工作全過程的技術指導、檢查和質量審核。具體外業調查采樣與室內業檢驗測試工作委托統一入圍的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技術服務機構負責。
(三)加強普查質量管理。建立普查工作質量管理體系,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操作流程、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加強預設樣點校核與優化、外業調查與采樣、樣品制備與化驗、數據匯總與分析、報告審核與上報等環節管理,建立分級檢查、抽查復核、成果驗收制度。建立普查數據質量追溯機制,對樣點土壤實行“一點一碼”全程追溯,確保普查質量。
(四)加強普查成果應用。充分整合第二次土壤普查、國土“三調”、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耕地質量調查評價、土地質量地質調查、森林資源清查固定樣地體系等成果,完成縣域耕地質量和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報告,查明我縣適宜主要農作物高質高效生產的典型土壤特征,探索建立土壤健康指標體系和土壤健康分類管理制度,落實嚴格的耕地保護和利用制度;構建土壤普查數據庫,開發縣域“數字土壤”應用場景并納入空間治理數字化平臺。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浙江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新昌縣第三次土壤普查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發改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昌分局、水利水電局、統計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局,負責全縣土壤三普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調,定期向上級土壤普查辦報告工作進展。各成員單位負責做好本部門所轄領域技術支持、相關資料提供、信息共享,協同開展相關領域普查工作。各鄉鎮(街道)負責協助技術單位開展本轄區土壤普查,協調處理野外采樣調查相關工作。
(二)加強經費保障。本次土壤普查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承擔的工作任務分擔,全部用于技術培訓、外業調查與采樣、樣品制備與化驗、數據分析和成果匯總、土壤樣品庫建設等,專款專用。具體經費按照工作進度安排,納入相應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并加強監督審計。
(三)加強信息管理。依托全國和省級統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臺,提高信息化、數字化管理水平,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數據,不得弄虛作假和篡改普查數據。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土壤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為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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