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訓練工作。指導全縣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輔警隊伍建設。制定全縣公安教育訓練發展規劃,負責公安警察培訓基地建設。負責全局離退休干部職工服務管理工作。